欢迎进入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法院

九年陪审 一心履职 ------牡丹区人民法院陪审员孔保华

2016年01月06日
作者: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法院
打印 分享到:

  九年陪审  一心履职

  ------牡丹区人民法院陪审员孔保华

  我叫孔保华,菏泽市牡丹区人,现年50岁,时任民革牡丹区委委员,山东华尔美电器有限公司董事长,连续两届当选菏泽市人大代表,连续三届任菏泽市牡丹区政协委员。2005年5月,被任命为牡丹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2010年7月再次连任。2015年12年换届又被连任。十年来,我认真学习法律知识,积极参加审判活动,坚持原则,严格依法陪审,参与审理各类案件640多起、组织调解300余起,参与和谐执行130余次,特别是近三年来,每年参审案件都在100件以上。2012年被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优秀人民陪审员”。2011年被评为牡丹区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2012年被授予民革山东省“优秀基层党务工作者”。

  一、坚持法律学习,提高陪审素质

  我从被任命为陪审员的那一天起,就暗下决心一定要提高自己的理论水平、政策水平和法律水平,当一名名副其实的人民陪审员,决不当陪而不审“摆设。为了加强学习,工作再忙我也挤时间,白天顾不上就利用晚上时间,翻阅法律书籍,我认真研读了《民诉法》、《刑诉法》及实体法和相关司法解释,不懂就问,拜资深法官、律师为师,2007年报名参加全国司法考试。对于市、区两级法院组织的各种学习培训活动,无论工作多么忙,我都千方百计合理安排好学习与日常工作的关系,准时参加。九年来从没有误过一次培训课。几年时间下来,我先后自学了刑法、物权法、婚姻法、合同法等30多部法律法规。为了更好的联系审判实际,在参与处理每一起具体案件时,我都会事先把相关法律法规找出来,先系统地学习,力求掌握立法精神和重要条款,以备在庭审中熟练地应用。为了更好的掌握审判方法,一有时间就到法院观摩庭审现场,向资深法官学习请教,与法官共同探讨审理程序、审理方法等方面的问题。自从就任人民陪审员职务以来,平时去的最多的地方是牡丹区人民法院,成了区法院的常客。通过不断加强自身学习,我也从一个门外汉逐渐做到了能独立判断案情,能在参与陪审的案件中提出正确意见,并经常被合议庭采纳,具备了人民陪审员的素质要求。

  二、践行群众路线,加强调解促和谐

  通过经常参与案件陪审,我发现有些合同纠纷案件、邻里关系案件和婚姻家庭案件通过法院判决虽然能解决问题,但不能彻底化解矛盾纠纷,如果能采取调解的方式解决,不但能很好的解决问题,还使反目成仇的关系变得融洽,使将要破裂的家庭得以挽救,同时也可节约有限的审判资源。为此,我积极发挥做人大代表和人民陪审员的自身优势,积极开展案件调解工作。

  2006年5月,牡丹区何楼办事处北肖庄有两户村民,因宅基地上生长的树林归属问题发生了纠纷,村里调解无效,诉至法院,两家矛盾日趋激化。案件审理中,原被告又起纷争,分别准备好了刀棍准备打架。人命关天,在这一触即发之际,我听到了群众反映,马上与承办法官赶到该村,直接深入双方家中了解情况,分别做双方的思想工作,使双方情绪稳定下来。后来经过近8个小时的调解,双方达成了协议,我自己又拿出100元钱,送给家庭困难的一方作为生活补助。事情解决的第二天,当事人敲锣打鼓拿着锦旗送到我单位。上面着:人民的好陪审员,群众的贴心人。九年来,我自身调解案件300多件,化干戈为玉帛,使很多当事人重归于好,使很多家庭破镜重圆。群众亲切的称我是不穿法袍的“和事佬”。

  三、坚持“慎独”,清正廉洁秉公陪审

  作为一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又是公司董事长,因工作关系,平时交往人多,朋友自然比较多、熟人也多。自从当上了陪审员,有案件也要陪审时,说情者就纷纷登门。有的请老同学、老乡、亲戚、朋友前来活动,有的请吃喝或送来高档消费品甚至金钱。面对各种不正之风的纷扰,我始终做到不为钱惑,不为情动,坚持请吃不到,送礼不要。2006年10月,在陪审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感觉对已不利的一方当事人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听说张某是我的朋友,就让张某带着烟酒等礼品去找到我家。面对朋友带来的礼品,我严肃的对朋友说,“是群众信任才推选我当陪审员的,我如果收这礼对不起群众的信任,也对不起自己的良心。你我朋友多年,应该知道我的性格,是朋友你就把东西带回去还给当事人。”最后,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我秉公办理,在合议庭合议时,有理有据,公正客观地发表了自己的意见,并被合议庭采纳,最终判决该公司败诉。被任命为人民陪审员九年来,我没吃过当事人一顿饭,没收过当事人一分钱的礼,始终坚持清正廉洁、秉公办案、严格遵守“五个严禁”、“八项纪律”,在办案过程中无不廉洁现象,得到了群众的信任。

  四、一心陪审,忠实履行职责

  我由于身兼数职,工作一直比较忙,可为当好陪审员,能多帮助群众解决一点实际困难,我始终坚持千方百计合理安排好各种工作之间的关系,服从工作安排,按时到庭参加庭审,庭审活动中没有发生迟到、旱退、缺席等影响审判工作正常进行的现象。九年来,只要是法院通知我参加或当事人申请我参加的案件,我从未推脱过一次,并且每起案件都坚持做到认真查阅卷宗、认真开展庭外调查、认真核对法律条文。2013年冬天,我患了重感冒,可公司还有一大摊子事等着处理。我仍坚持晚上输液白天上班。就在这时,牡丹区法院通知我参加审理一个社会影响较大的民事案件,我想案子社会影响这么大,我若因自己的原因不能按要求出庭,会一辈子都不安的。于是,我一方面认真查阅有关法律条文,一方面积极了解社会各界对案子的意见,庭审那天,他高烧到38度多,头疼欲裂,但还是一真坚持完成了庭审,当审判长宣布休庭时,我就晕倒了,是法官叫来120把我送到医院。后来有些朋友不理解,说我这是为了啥,我说只要做了陪审员就要履行好职责,对得起这个称号。

  十年来,我就是这样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履行着人民陪审员职责,践行着法律精神,出色地完成人民赋予他的陪审职责。

  二○一五年十二月九日

网站地图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加入收藏

版权所有: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法院 ICP备案号:鲁ICP备13032396号

地址:山东省菏泽市中华西路2599号 电话:0530-5622415 邮编:274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