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生态环境司法治理 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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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21年06月28日 | ||
5月26日下午,中华人民共和国首席大法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世界环境司法大会上作主旨发言。周强表示,中国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探索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的中国经验,期待同与会各方共同推进全球生态环境司法治理,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共同建设人类美丽家园。 周强介绍,中共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体布局。习近平主席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形成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中国“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对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作出了全面部署。习近平主席在出席领导人气候峰会时发表重要讲话,首次提出构建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中国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探索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的中国经验。中国法院秉承中国特色的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态优先、系统治理、最严密法治,切实维护生态环境民生福祉,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推动生态环境协同治理,加强生态环境法治保障。 周强介绍了中国法院在健全环境司法工作机制方面的举措。一是构建专门化环境资源审判体系,设立环境资源专门审判机构,完善环境司法裁判规则,加强环境司法专业人才培养和基础理论研究。二是深化环境司法公众参与机制,依法保障公众对环境司法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推动绿色生产生活方式成为全社会共同行动。三是提升信息化司法服务能力,将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等信息科技成果同审判工作深度融合,深入推进智慧法院建设,为环境资源审判提供有力科技支撑。 周强指出,中国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不断深化生态环境司法治理的中国实践。通过严格公正司法,积极维护生物多样性,切实加强对珍贵、濒危野生动植物保护,加强对野生动植物生存环境的风险预防。加大环境污染治理力度,依法审理污染大气、水、土壤等案件,服务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服务绿色发展,全面贯彻民法典确立的绿色原则,依法审理环境资源新类型案件,促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为高质量发展培育新动能。 周强表示,建设美丽家园是人类的共同梦想,中国法院愿同与会各方深化环境司法交流合作,携手推进全球生态环境司法治理,为建设美丽世界、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贡献更多智慧和力量。 发挥环境司法职能作用 服务保障美丽中国建设5月26日下午,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大法官、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杨临萍参加世界环境司法大会“司法在全球环境治理中的作用”专题研讨并发言。 杨临萍指出,近年来,中国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深化环境司法改革创新,努力为建设美丽中国、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的具体经验做法有三个方面: 一是构建中国特色专门化环境资源审判体系,设立专门环境司法机构,推进环境资源案件“三合一”审理,推动环境案件跨行政区划集中管辖,深化环境治理协同联动和多元共治,加强国际交流合作,不断提升审判能力水平。 二是完善生态环境保护全方位诉讼体系,依法审理涉环境污染、生态破坏和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的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案件及公益诉讼案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案件,有力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社会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 三是健全环境权益保护法律适用规则体系,贯彻民法典绿色原则,实行损害担责,落实全面赔偿,注重预防优先,深化公众参与,完善证据规则,丰富恢复性裁判执行方式,充分保障人民群众在健康、舒适、优美生态环境中生存和发展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大法官、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杨万明主持研讨。二级大法官、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李永利在昆明会场参加研讨。芬兰共和国最高行政法院院长卡瑞·库斯涅米,巴西联邦共和国高等司法法院大法官安东尼奥·本杰明,巴布亚新几内亚独立国最高法院副首席大法官安班·坎达卡斯,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最高法院前大法官罗伯特·卡沃斯,亚洲开发银行副总法律顾问达米恩·伊士曼以在线视频方式参加研讨。 护佑共同的家园 聚焦世界环境司法大会习近平在贺信中指出,地球是我们的共同家园。世界各国要同心协力,抓紧行动,共建人和自然和谐的美丽家园。中国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积极参与全球生态文明建设合作。中国持续深化环境司法改革创新,积累了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的有益经验。中国愿同世界各国国际组织携手合作,共同推进全球生态环境治理。 绿水逶迤,青山相向,草木繁盛,花鸟为邻。美丽的春城昆明,刚刚结束了一场意义深远的盛会。 5月26日至27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共同主办的世界环境司法大会在云南省昆明市举行。习近平主席专门发来贺信,为共同推进全球生态环境治理,共建人和自然和谐的美丽家园,指明了方向。据悉,本次大会作为将于今年10月在昆明召开的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相关活动之一,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举行,来自27个国家最高法院、宪法法院、最高行政法院的院长或首席大法官、大法官以及地方法院法官,国际组织代表和驻华使节共计160余人参加会议。 共同愿景推动聚同化异 “为了一种美丽的鸟,中国正在学会放弃。” 世界环境司法大会上播放的一段视频,深深地打动了会场的人们。视频里的鸟就是绿孔雀。前不久,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结的“绿孔雀案”是一起典型的涉濒危野生动植物预防性公益诉讼案。涉案的绿孔雀、陈氏苏铁等濒危物种,栖息于红河干热河谷,当地正在建设的水电站可能导致其生境淹没,导致这一区域物种和生态环境遭受不可逆转的损害。云南高院经审理,最终判令建设方停止建设,为濒危物种的预防性保护提供了有益借鉴。 “当我看到‘绿孔雀’案判决结果时,感到十分振奋,期待看到中国的努力激励其他国家也采取行动。”克莱恩斯欧洲环保协会(英国)创始人兼首席执行官詹姆斯·桑顿表示,中国将环境法治提升到了新的高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首席大法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世界环境司法大会开幕式上致辞表示,中国将生态文明理念和生态文明建设写入宪法,纳入中国国家发展总体布局,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走生态优先、绿色低碳的发展道路。中国法院希望与会各方广泛凝聚共识,加强经验交流,深化环境司法国际交流合作,共同推进国际环境法治发展,为构建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共建地球生命共同体作出更大贡献。 联合国环境规划署执行主任英厄·安诺生以视频方式出席开幕式并致辞。她表示,健康环境权的实现是可持续发展的关键。这其中,环境法治起着重要作用。法院通过依法对行为者追责以及执法,维护环境和气候领域的公平正义,中国法院在这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果。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很高兴能与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合作,共同促进环境司法发展。希望此次会议的成功举办能够进一步加深各国司法界的合作,推动完善全球环境法治建设,为地球上所有生命创造一个更加美好的未来。 同心共谱《昆明宣言》 “最初没有人在意这场灾难,直到这场灾难与每个人息息相关。”科幻作家刘慈欣的作品《流浪地球》中的一句话道出了环境保护的迫切性。 近年来,气候变化、生物多样性丧失、荒漠化加剧、极端气候事件频发,给人类生存和发展带来严峻挑战。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共建地球生命共同体,已成为国际社会的共同责任。 “只有实行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才能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可靠保障。”中国将生态文明理念和生态文明建设写入宪法,纳入中国国家发展总体布局,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走生态优先、绿色低碳的发展道路。2020年9月22日,习近平主席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郑重宣布,中国将提高国家自主贡献力度,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力争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彰显了中国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责任担当。 “习近平主席宣布中国力争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这对全世界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法兰西共和国宪法委员会主席洛朗·法比尤斯表示,感谢中国对《巴黎协定》签署给予的支持,中国的支持对执行《巴黎协定》发挥了关键作用。此次世界环境司法大会取得了丰硕成果。 与会各方聚焦会议主题,围绕“司法在全球环境治理中的作用”“环境司法的裁判原则”“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气候变化司法应对”等议题,深入交流环境司法保护经验。5月27日下午,世界环境司法大会与会各方一致通过《昆明宣言》,必将为与会各方互利共赢合作格局增添新的内容、注入新的活力。 会议增进了彼此了解与友谊。与会代表相互尊重、相互理解,各抒己见、求同存异,讨论问题客观热烈,交换意见真诚坦率,大会充满务实合作的友好氛围。与会各方凝聚了共识,增进了了解和友谊,为今后的环境司法交流合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会议开创了新的未来。本次大会将与会各方更加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开启了世界环境司法交流合作新篇章。向建设常态化环境司法交流合作机制迈出了重要一步,环境司法的未来更加值得期待。 “希望下半年在昆明召开的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有一个雄心勃勃的远景,能够取得良好效果,对此我抱有非常高的期望。”芬兰共和国驻华使馆副馆长潭碧天表示,所有国家需要迅速采取行动,在各个领域尤其是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开展务实合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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