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力营商环境优化 | 尽职尽责查真相,明断是非解民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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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23年06月19日 | ||
尽职尽责查真相,明断是非解民忧
近日,济南市市中区法院七贤法庭郭庆军副庭长收到了一面写着“尽职尽责查真相,明断是非解民忧”的锦旗,当事人王某华对郭庆军细致研判案情、公平公正审判表示诚挚感谢。
该案系一起亲姐妹借名买房案件,王某华与王某英为亲姐妹关系,2007年,姐姐王某华是下岗工人,妹妹王某英则是济南某大学后勤工作人员,王某华为改善居住条件,欲购买住房一套,王某英便推荐王某华购买位于其工作的大学校内的法拍房,由于此时大学有规定,教职工宿舍只能内部职工之间进行交易,王某华便借用王某英的名义参与了竞拍,最终支付房款和税费共计276000元,房屋登记在了王某英名下,王某华装修后在此房屋居住至今。2020年3月,王某华要求王某英配合办理过户时遭拒,后经亲属、调解组织、电视台多种方式调解无果,遂诉至本院。 案件处理过程中,王某英提交了竞拍成交书、房款发票、税费发票等证据,主张自己为实际购买人,不存在王某华借名购房的事实,是无偿借房子给王某华居住。王某华提交了两人的姐姐、姐夫证言,并申请了出庭作证,证实在参与竞拍买房时,王某华向其借款20万元,因为需要用王某英的名义买房,借款直接转账给了王某英。王某华还提交了转账凭证和取款记录等证据,证实2007年至2012年期间分多次共支付王某英购房款276000元。王某华还申请两人共同的姐姐和弟弟出庭作证,证实2020年3月之后,因王某英不同意将房屋过户给王某华,多次参与调解工作,调解中王某英要给王某华70万元,将房子收回。 由于该纠纷发生与亲姐妹之间,为了挽回原被告的手足情,承办法官郭庆军本想通过原、被告的姐弟参与来调和矛盾,但多次沟通均被王某英拒绝。为了能够查清当年购买房屋时的真实情况,郭庆军通过到大学实地调查、找邻居访问等方式,细致研判、稳定证据、查实案情,并紧密结合案情多次询问证人,避免证人因利害关系作伪证。最终认定双方系借名买房,判决王某英配合王某华过户房产,案经二审维持原判。 此案不仅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化解了亲姐妹长期以来的矛盾积怨,下一步,市中区法院将继续强化人民法庭建设,推动人民法庭更好服务基层社会治理,服务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需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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