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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力营商环境优化 |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排除妨害纠纷一案,修复邻里和谐关系

来源:   发布时间: 2023年01月16日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排除妨害纠纷一案,修复邻里和谐关系

  基本案情:该案系邻里间因加装电梯引发的民事纠纷。四名原告与四名被告为同一栋楼的邻居,该栋楼位于某老旧小区,仅设有步梯。经该幢全部17户全体业主商议表决后,13户业主同意加装电梯,由于增设电梯已获得业主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并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经过公示、备案、批准等审批程序,2022年3月,该栋楼加装电梯的施工得到了行政许可。

  2022年4月,电梯加装工程开始勘测施工,但一楼业主却突然以加装电梯影响低楼层采光、通风、隔音等为由,阻挠电梯施工,且采用占工地的方法强行阻拦改造施工,致使该栋楼污水管道及弱电管道与加装电梯用地重叠,由此产生货运费、误工费、加装电梯改造污水管道及弱电管道费等费用共计2万余元。工程全面停工,电梯加装完期无望,该栋楼的四名业主遂以排除妨碍纠纷为由,将一楼的四名业主诉至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要求判决第三人即电梯施工方能够继续该栋楼的电梯改造工程,并由被告方赔偿相应经济损失。

  裁判结果: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该栋楼增设电梯已依法征得相应比例业主同意,且原告举证了加装电梯的整个民主决策过程,包括材料申报、意见征询、结果公示、登记备案等,因此加装电梯手续充分、符合规定。经调解达成以下协议:由高楼层用户共同给予被告一定补偿,被告承诺不再阻挠施工并积极配合。

  典型意义:“友善礼让”是“六尺巷”文化的精髓,也是邻里关系的最佳注解。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是老旧小区迫切需要解决的民生问题,也是城市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作为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于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法院通过明确低层住户对加装电梯的适度容忍义务,保障了高楼层住户的通行方便,体现了和谐友善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彰显了司法裁判在社会治理中的规则引领和价值导向,对于维护小区团结互助具有积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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