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法院在临沂开展司法救助金发放活动
3月27日下午,省法院在临沂中院举办“扶危济困、温暖民心”联动司法救助金发放活动。省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一级高级法官黄伟东出席活动,部分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应邀参加活动。
活动现场选取了三件有代表性的刑事被害人救助、涉民生联动救助案件,向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群众发放司法救助金,传递司法温情和温度。随后召开座谈会,与会人员围绕刑事司法赔偿和刑事被害人救助等进行了深入调查研讨。与会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对活动给予高度评价。
黄伟东指出,司法救助工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内在要求,山东法院将坚持“如我求助”的工作理念,以“枝叶关情”的工作态度认真做好司法救助工作,加强联动救助,放大救助效能,进一步实现司法救助资源优化配置,努力服务社会安全稳定。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做实“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发挥国家赔偿反向审视作用,加强刑事被害人司法救助,以工作成效践行“三强三优”。
黄伟东一行还赴郯城县刑事被害人家中对其两名未成年子女进行慰问,并发放司法救助金。临沂中院院长朱海舰,省法院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分别参加有关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