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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党组关于十一届市委第九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 作者: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发布时间:2021年11月16日

  中共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党组

  关于十一届市委第九轮巡察

  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1年3月5日至4月30日,市委第十五巡察组对岱岳区人民法院进行了巡察“回头看”,6月30日,市委巡察组向岱岳区人民法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市委巡察组反馈的意见指出了我院在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推进司法改革创新有差距等三大类9个方面问题,提出了三项整改意见建议。岱岳人民法院党组全盘诚恳接受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以坚决的态度、严明的纪律、扎实的措施,灵活运用多种形式,积极主动开展整改,抓好整改任务落实。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面抓好整改。2021年6月30日市委第十五巡察组在岱岳区人民法院召开巡察“回头看”情况反馈会后,岱岳区人民法院党组召开党组会及涉及部门专项会,对问题进行认真研究和分析,对巡察整改进行安排部署。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共山东省委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实施办法》的基础上召开党组会,集体研究相关措施,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召开党组会研究通过了《中共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党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方案》。

  (二)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责任。岱岳区人民法院在第一时间成立了由党组书记任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任副组长、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及各党支部书记为成员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日常整改工作的协调和落实。对市委巡察组反馈的三大类9个方面具体整改任务,明确了责任要求及措施、完成时限,做到工作不放松、标准不降低。对于已经整改的事项,认真分析总结巩固整改成果;对于目前马上能改的事项,即知即改、立行立改、边做边改,限期完成,对于情况复杂的遗留问题或需较长时间完成的事项,积极争取,主动作为。

  (三)坚持标本兼治,巩固整改成果。将解决当前问题与长远问题相结合,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贯彻落实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注重从制度建设、监督管理上找原因,在完善制度、强化监管上下功夫,着力健全制度体系,从源头上堵塞漏洞。加强的经验总结,把整改中探索出的好经验、好做法总结提炼出来,固化为管长远的制度规范和工作机制。自上而下,层层传导,保障制度落实,覆盖全院干警。紧紧抓住巡察整改契机,举一反三,通过解决共性问题消除深层次突出矛盾,在治标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

  二、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推进司法改革创新有差距”方面

  1.关于“学用结合有差距”问题

  (1)针对“学习被动应付,学用‘两张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质量不高,党组学习笔记仅摘抄内容,无心得体会”问题。

  一是提高认识,高度重视,严格落实《中共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实施细则》有关要求,每月集中组织一次集中学习,推进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切实提高理论学习质量,党组把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二是发挥党组书记带头作用,党组书记作为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第一责任人,履职尽责,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审定学习计划、确定学习主题和研讨专题、提出学习要求、完善学习制度,主持党组集中学习,带头作研讨,对其他党组成员发言进行学习讲评,指导和督促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完成学习计划,有力地推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不断深入。三是制定计划,循序渐进,印发了《2021年中共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始终坚持用这一重要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用经济社会发展成果诠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真理力量。四是重点突出,全面覆盖,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全年总体分为十四个专题,把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把握这一重要思想的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实践要求,作为必学内容,把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作为年度重点专题。

  (2)针对“学习内容不够系统,学习形式单一,缺乏对理论的深入理解和结合工作的自我分析”问题。

  一是与时俱进,增强兴趣,岱岳区人民法院党组在年初学习计划的基础上,加强重点篇目学习,学习了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十四五规划精神,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会议精神、党史教育学习动员大会精神、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要义及省委十一届十二次全体会议、市委十一届十二次全体会议,通过学习最新理论成果,提升党组成员理论联系实际能力,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丰富学习内容,创新学习载体,综合运用网络视频、在线培训、线上学习测评,增强政治学习的吸引力,引导干警从“要我学”转变为“我要学”,参与干部网络学院组织开展的“全国‘两会’精神解读专题培训班”、“党史学习专题培训班”、“全省政法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网络专题班”等班次,参训干警均取得了结业证书。三是注重学用结合,加强调查研究,增强对理论知识的深刻解读,深入了解问题和周围变化了的情况,紧密联系周边党员群众,分析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全体党员干警参与“全省政法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网络专题班”,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加政法工作学习内容,增强学习针对性,注重学用结合,不断提高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素质水平。

  (3)针对“开展党员党性教育不扎实,专题教育活动落实有差距”问题。

  一是抓实专题教育,将党史学习教育贯穿到日常工作中,利用泰安“5+e”红色革命基地,开展革命传统教育,组织党员到新泰龙庭镇革命纪念馆参观学习,集中观看《红旗漫卷西风》《1921》等红色影片。二是丰富学习途径,充分利用“学习强国”、“灯塔—党建山东网络干部教育平台”、“灯塔大课堂”等教育平台,组织党员干警进行学习,及时调度学习情况,切实提高党员干警政治素质和理论水平。三是丰富政治学习载体,综合运用网络视频、在线培训、线上学习测评,组织全院干警灯塔—党建山东网络干部教育平台习近平法治思想网络专题班,并参加5次网上测试,参与率100%,结业率100%。

  (4)针对“对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没有联系单位实际细化,对司法工作新任务、新要求认识不深,离落地生根、开花结果还有距离”问题。

  一是树牢“四个意识”,加强党的领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确保中央政令畅通,做到令行禁止,增强政治警觉性和政治鉴别力。二是在重点工作上下大力气,紧盯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等“关键少数”,将贯彻落实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纳入其年度述职报告内容,抓牢员额法官、支部书记等“关键岗位”,将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作为年度考核内容,切实加强工作落实督办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的情况加强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推动形成班子履责、人人尽责的工作格局。三是联系工作实际,不断提升司法水平,坚决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战,深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进“平安岱岳”建设,持续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推动诉源治理新格局建设,增强速裁团队整体力量,推进智慧法院应用常态化。

  2.关于“履行职责使命有短板”问题

  (1)针对“推进速裁工作有思维定式,没有形成高效速裁案件流转衔接办理机制”“2021年一季度5个速裁团队审结案件802件,占全部民商事案件52.83%,与上级要求70%有差距”问题。

  一是大力推进速裁团队建设,明确速裁团队内部人员分工,构建“多元化解+司法确认+速裁快审”的调裁一体工作模式,实现“分调裁”的有序衔接。二是建立新型案件自动流转模式,对立案登记申请快速自动筛选、分流至员额法官,实现案件快速流转。三是增强速裁团队力量,抽调业务骨干重新成立7个“1+2+2+2”模式(即一个员额法官、两个法官助理、两个书记员、两个送达调解人员)的速裁团队,团队员额法官平均年龄39岁,法官助理平均年龄30岁,充分发挥了年轻干警思维敏捷、有干劲、有激情的特长,加快速裁案件办理流程。四是加大速裁分案力度,提高民商事案件占比,提升案件质效,截止至2021年9月25日,岱岳区人民法院速裁团队累计审结案件5810件,在全省155家基层法院中排名第27位,十五天内结案占比94.11%,全省排名第6位,平均办案天数4.14天,全省排名第35位,结案率97.19%,在全省排名第17位,以简案速裁促审判效率成效明显。

  (2)针对“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联动机制不完善,金融审判案件教育、引导功能发挥不够”问题。

  一是完善制度措施,健全联动机制,加强与区金融办、银行机构的沟通联系,健全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联动机制,面对金融行业交易频率高、资金流动快,金融风险跨机构、跨行业、跨市场传递等常态,细化具体措施,推进金融风险联动工作落地落实落细。二是维护市场正常秩序,加大惩处力度,联合泰安市岱岳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等14部门印发《关于对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联合惩戒列入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名单的当事人,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名单列入部门通过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按照统一格式向区发改局报送失信人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失信情形、处罚决定等信息。制定“依法限制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活动”、“供安排补贴性资金时作审慎性参考”等17条惩戒措施。三是完善配套措施,优化营商环境,成立持续深入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强化责任分管落实,下设四个专项工作小组,形成党组书记、院长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具体工作专人干的工作格局和工作合力,出台《持续深入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将优化营商环境指标纳入考核机制,努力提升指标排名。四是推动出台《关于建立企业破产重整、和解信用修复机制的意见》和《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政府关于建立破产府院联动机制的意见》等文件,统筹解决破产费用保障、职工安置、工商注销、税费减免、企业信用修复等工作,联合金融办、行政审批局、税务局建立府院联动机制,加快破产案件审理,降低破产成本,解决企业破产带来的金融风险问题。五是贯彻落实《岱岳区涉金融案件联席会议制度》,按期召开工作例会,建立信息共享平台,进一步加大金融案件执结力度和失信被执行人惩戒力度,优化金融生态,化解金融风险。

  3.关于“巡察整改落实不到位”问题

  (1)针对“没有召开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区委巡察反馈问题未进行深刻反思,整改多以原有发文和工作总结代替”问题。

  一是按时召开民主生活会,岱岳区人民法院党组于2021年8月31日上午召开区委巡察专题民主生活会,2021年8月31日下午召开市委巡察“回头看”专题民主生活会。二是深刻反思,加深理解,会前印发了通知,各党组成员结合巡察反馈的问题,加强自身学习,通过实地调研、座谈访谈、书面征求意见等方式,广泛听取下级党组织、党员干部群众的意见建议。对各方面反馈的问题建议,要认真进行梳理。认真撰写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和个人发言提纲。三是高度重视,不走过场,各党组成员准备充分,能够结合自身思想实际、工作实际和巡察反馈的问题对照查摆,对照检查材料见人见事见思想,问题查摆切实准确。四是针对问题,切实整改,提高政治站位,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和自身查摆出的问题认识再深入、再提高,真正深入内心、触及灵魂,发扬"严"、"实"作风抓整改,讲学习、讲实干、讲自律,发挥带头示范作用,确保了民主生活会不搞形式、不走过场。

  (2)针对“领导干部长期不过双重组织生活,基本不参加支部生活”问题。

  一是坚持党组成员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党组成员带头参加“三会一课”,带头讲党课,带头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组织生活,8月份,院领导班子均参加所在党支部的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党组书记高广权同志为全院干警上党课;二是召开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8月13日,党组书记高广权同志带头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专题组织生活会,在会上交流心得体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并将召开组织生活会情况、照片上传法院内网宣传栏,市委党史学习教育巡回指导组成员、市委老干部局二级调研员曲业芝,泰山区二级调研员朱振敬,岱岳区委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常务副主任、一级主任科员孙万胜等3名同志列席指导会议,为其他党组成员成员、各党支部做好表率。

  (3)针对“民主生活会材料查摆问题换汤不换药,批评与自我批评不充分”问题。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各党组成员充分认识召开此次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的重要意义,清醒认识我院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认真反思差距和不足,进一步压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为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打牢思想基础。二是严格按照专题民主生活会通知规定的程序步骤和时限要求,准确把握关键环节,持续抓好学习,深刻查找问题,深入谈心谈话,认真撰写材料,做到程序不减、步骤不乱,充分做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各项准备工作。三是认真深入,严肃对待,自我剖析全面深刻,自我批评刀刃向内,不遮遮掩掩,互相批评严肃认真、坦诚相见,开门见山,直截了当,两次民主生活会共提出相互批评意见近100条,起到了善意帮助、加强沟通、"团结-批评-团结"的作用。四是坚持问题导向,抓好整改落实,完善细化整改措施,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层层落实整改责任,全力抓好存在问题整改落实。

  (4)针对“组织生活会开展不严格”问题。

  一是规范组织生活会开展流程,在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上,机关党委派工作人员列席19个在职党支部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对开展流程进行督导指导,提升组织生活会规范度。二是落实党员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带头开展对照检查、批评与自我批评,形成对照检查材料,7名党组成员共撰写7篇对照检查材料。三是支部党员坚持把思想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做到了见人见事见思想,切实达到统一思想、凝聚力量、团结鼓劲的目的共形成131份对照检查材料。

  (二)“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路线不到位,党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方面

  1.关于“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

  (1)针对“党组议事规则不明,研究业务事项多,‘三重一大’事项少”“《院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未予实施,形同虚设”问题。

  一是明确议事规则,减少业务研究,充分发挥审委会作用,印发《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关于规范审判委员会工作的办法》,进一步规范审判委员会会议工作,落实“让审判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明确审判委员会的主要职能。二是坚持“三重一大”必须上党组会研究,重大议题会前进行充分调研论证、征求意见,完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坚持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重要人事调整等事项经党组会集体决定的制度,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对于各类采购项目做好提前规划工作,确保相关程序符合要求。

  (2)针对“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到位”问题。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十六字方针”,更好发挥党组总揽全局的领导核心作用。二是严格党组会制度,研究议题时注意倾听、吸纳各位党组成员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提高党组议事决策的质量,严格执行党组书记末位表态制,对党组成员未发表意见的和表决态度不清的,党组书记均逐一发问明确,对干部人事等重要议题,要求每位党组成员必须充分发言,实现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明确专人负责党组会议题征集、资料汇总、议题审核等工作,强化党组会会前酝酿沟通。

  (3)针对“政治生态不良,部分党员干部存在‘哥们义气’‘圈子文化’,个别党组成员各自为政,影响队伍凝聚力、向心力、战斗力”问题。

  一是提升大局意识、全局观念,认真贯彻执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不断增强党章意识,自觉遵守党纪党规,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聚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坚决反对个人主义、圈子文化、码头文化。二是加强干警思想教育,巩固前期开展好人主义、圈子文化、码头文化等问题专项治理活动成果,夯实领导小组职责,自上而下开展自查,对出现的苗头性问题及时制止。三是明确党组成员分工,调动党组成员的积极性,重新明确党组成员权责分工,各党组成员能创造性开展工作,能够大刀阔斧改革,能够主动加强部门间沟通协调,既顾工作关系,又重感情沟通,党组成员相互间心气相通,班子整体凝聚力明显提升。

  (4)针对“干警思想动态定期分析和谈心谈话制度流于形式,督导检查落空”问题。

  一是加强思想教育,扩大宣传引导,增强负责宣传工作、思想教育部门干警综合素质,提高工作能力,加大思想政治宣传教育,深入一线干警、深入实践,加强调查与研究,准确把握干警们的思想脉搏,正确发挥舆论导向作用,提升干警党性修好和政治思想水平。二是加强干警交流,强化对干警的精神塑造和价值引导,定期开展“交心谈心”活动,把干警思想政治贯穿工作中,营造良好环境,凝聚人心,增强合力,通过定期召开干警座谈会、思想状况分析会等,对易出现思想波动的干警群体加强正面引导和思想疏导,重点约谈,反复跟进,确保队伍思想稳定,掌握干警的心态和需求。三是加强督导检查,党组对各党支部开展谈心谈话情况进行督导,对未及时开展谈心谈话工作的党支部提出批评,对谈心谈话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落实,充分发挥了谈心谈话作用,提升了党员干警工作动力。

  2.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力度不够”问题

  (1)针对“党建主体责任履行存短板,党建与业务工作‘两张皮’”问题。

  一是压实党支部书记党建主体责任,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坚持党建、业务两手抓、两手硬,形成党建与业务工作齐抓共管的工作责任机制。二是以党建引领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上半年共审结涉金融民商案件295件,涉案标的9743万元,稳妥审结民间借贷纠纷案件540件,涉案标的1.7亿元。完善破产案件中与人社、市场监管等相关职能部门的协商机制,推动破产企业财产再利用。三是以党建引领优化民生权益保障,妥善审结婚姻赡养、涉“三农”案件、房地产类、环境资源类等民生案件802件,执结涉民生执行案件790件,执行到位金额3270.41万,以党建引领推动审执工作提质增效。(数据截至第三季度末)

  (2)针对“研究部署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少,‘一岗双责’意识差”问题。

  一是院党组深刻认识党建工作服务中心的重要意义,对基层党的建设经常性研究,今年以来多次召开党组会对党建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将党建体现在各项业务工作落实上。二是完善党组议事规则,制定年度党建工作计划,把党建作为院机关整体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统筹安排,定期研究,严肃党的组织生活,召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11次。三是落实好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责任,积极支持和配合做好分管科室的党建工作,加强对党的建设工作的全面领导。

  (3)针对“党务政务公开有欠缺、不及时”问题

  一是是加大党务公开力度,各党支部在每月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后,按照要求及时将活动内容、会议流程等上传“灯塔-党建在线”山东e支部,今年以来共公开党员大会、主题党日活动开展情况212条。二是提高支部活动透明度,各党支部每月在山东e支部“党务公开”一栏公开每月党费缴纳、参加志愿服务、交通路口执勤、发展党员进度等情况,丰富党务公开内容今年以来共上传党务公开信息207条。(数据截至第三季度末)

  (4)针对“党费收缴不严格”问题。

  一是明确收缴方式,组织党员干警特别是各党支部组织委员学习《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按照规定各党支部在每月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时进行党费收缴,党费以现金形式缴纳。二是严格党费收缴流程,党员参加每月主题党日活动时,向所在支部缴纳一次党费,各支部每季度向机关党委上缴一次党费,机关党委收缴党费后随即上缴岱岳区委区直机关工委,上半年共上缴党费40926元。三是严格党费证管理,各党支部明确专人负责填写党费证,在收缴党费后,及时在党费证上如实记录,上半年机关党委对4个党支部所有党员的党费证进行了检查,均未发现存在问题。四是明确收缴标准,按照《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积极与岱岳区财政局、岱岳区人社局对接每名在职及退休干警工资待遇,计算每名党员干警的收缴标准,确保党费不漏缴、不少缴。

  (5)针对“发展党员不规范”问题。

  一是规范党员发展工作,各党支部在党员大会上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并严格按照《工作细则》发展党员相关要求,结合《市直机关发展党员规范化指导手册》,对照程序和步骤发展党员,今年发展2名同志为预备党员,确定1名同志发展对象,目前正在政审阶段。二是做到线上线下同步进行,利用“灯塔—党建”在线发展党员纪实公示系统,做到线下发展流程到哪一步,线上纪实公示到哪一步,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均严格按照流程进行线上发展,未发现违反流程发展党员的情况,线上发展党员错误、警告、提醒信息均为0。

  (6)针对“‘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记录存在造假嫌疑”问题。

  一是加强基层党组织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制定机关党委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加大对各党支部党建工作的检查监督力度,把党组织建设责任落到实处。二是建立检查通报制度,机关党委不定期对机关各党支部开展党建工作检查,抽查“三会一课”记录本、党费证、党课讲稿等档案资料,严防党建记录造假,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并对检查情况在内网进行通报。三是开展党建材料造假清查,重点排查整治2020年以来入党申请书、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和党建工作汇报等材料。

  3.关于“选人用人有偏差”问题

  (1)针对“激励干部担当作为措施不到位,轮岗交流不及时”问题。

  一是加强业务学习,特别对公务员政策法规的学习,结合2021年7月份岱岳区委组织部开展的公务员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督导检查工作,整理学习资料,组织集中学习,形成岱岳区人民法院《公务员法律法规落实自查报告》,建立《公务员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对照检查台账》,不断提升政工干部业务水平。二是加大干部队伍人员调整力度,让有能力的干警到重要岗位上来,提升队伍干事创业动力,不断激励干警担当作为,勇挑重担。三是加强对《公务员转任规定》的学习,贯彻落实中组部、中央政法委、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推动市县级政法机关领导干部交流的指导意见》,岱岳区人民法院出台了《领导干部交流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干部交流工作领导小组,完善干部队伍信息管理,对符合交流条件人员实行动态管理。

  (2)针对“内设机构改革遗留问题较多,部分机构规格和人员职务无法明确,选人用人时级别难以确定,部门合并后职能过多,人员较多,管理难度大”问题。

  一是积极与岱岳区委组织部、市中级法院、编制部门对接反馈内设机构改革遗留问题,按规定任免干部,明确干警职务级别。二是创新人员管理模式,加强队伍管理,明确党组成员分工,发挥党支部书记和执行团队长的作用,加强审判团队建设,确保队伍建设合理,干警分工明确,严格落实上级部署安排,积极稳妥推动各项改革举措落地生根。

  (三)“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时有发生”方面

  1.关于“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到位”问题

  (1)针对“党组书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不到位,党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重视不够”问题。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严格履行“两个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高度重视领导班子成员和中层领导干部存在的廉洁风险,加大压力传导和工作落实力度,对照巡察发现的问题深刻剖析问题根源、举一反三,推动改革,促进发展。二是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每月向岱岳区委常委会汇报重要工作,确保法院正确政治方向。三是完善人民法院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制度,进一步细化量化主体责任,切实将主体责任抓稳抓牢抓实。强化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职责,实现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的制度化和常态化。四是扛牢扛稳管党治党责任,成立以党组书记、院长为组长的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层层压实工作责任,全面完成了教育整顿各项任务。五是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形成的良好机制,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抓实“一岗双责”责任,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加强对法院党的建设工作的全面领导。六是压实监督责任,加强与纪检监察组职责理顺、协作配合,加大警示教育、提醒约谈力度,强化日常监督。

  (2)针对“纪检监察干部职责泛化”问题。

  一是充实队伍人员,加强业务学习,增加一名干警到监察室工作,促进干部队伍整体执纪执法能力不断提升,结构不断优化,积极学习纪检监察干部应知应会知识和观看纪检监察干部培训课程,实现纪检监察干部学习培训全覆盖,进一步强化纪检监察干部业务素质。二是明确监督的重点内容,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树立“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的情况,以及“两个责任”落实及履行“一岗双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情况等,列为重点监督内容,督促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不折不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国家法律法规。三是精准施策、精准发力,对全院监督监察对象进行深入摸底调研,建立监督对象工作台账,实行动态管理、动态识别,对职能部门权力清单和权力运行流程进行全面梳理规范,进一步明确监督范围和具体监督事项。

  (3)针对“派驻机构监察失之于宽”问题。

  一是积极适应派驻机构监察,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要求,重构司法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健全和巩固事前事中事后监督防线。二是在监督工作协同和人员调配方面,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内部监督工作与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厘清派驻纪检监察组与法院内部监督主体之间的关系,明确各监督主体职责任务和权力边界,形成监督合力,提升监督效能。

  (4)针对“对党员日常教育监督管理宽松软,违纪违法问题频发”问题。

  一是组织集中开展廉洁司法教育、纪律作风整治教育等活动,采取党组学习、支部学习、个人自学、讨论交流等形式,组织干警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论述、中纪委五次全会精神、最高院周强院长关于人民法院反腐倡廉建设的相关讲话精神等制度文件,增强干警严格遵纪守法、坚持廉洁操守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切实提高广大干警的廉政意识。二是加强理论引导,围绕四项教育内容,突出学习重点,增强政治自觉、筑牢忠诚根基,突出政治引领,开展党组书记讲党课活动,组织全院干警知识测试,组织全院干警参加网上政治轮训专题班,参与率达100%,实现了学习教育全覆盖。三是建章立制,形成威慑,研究制定《岱岳区人民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意见》、《党风廉政建设廉政责任书》等,重新修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的内容,院长和副院长、副院长和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与干警分别签订了责任书,结合各部门的工作实际,全体干警签定了廉政承诺书,确保人人有责任,上下齐抓共管,左右协调联动。四是加强审务督察,重点检查工作纪律、庭审着装、服务态度等,督察组坚持每月对执行局、六处法庭不定期督察一次,特别针对在执行领域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进行重点督查,对督查结果及时通报。五是加强“四种形态”运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期间,岱岳区人民法院根据问题情况,充分运用第一种形态,做到抓早抓小、立行立改,努力把问题解决在始发阶段、萌芽状态。

  2.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

  (1)针对“车辆管理不到位”问题。

  一是建章立制,规范管理,根据上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了的《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关于规范车辆管理工作的办法》,对车辆管理及使用范围、用车审批、驾驶员管理等作出明确规定,确保了车辆管理有据可循,加强公务用车的日常管理。二是严格了用车审批,用车人在用车前必须填写用车审批单并经领导审批后方可用车;完善了改变路线或用途、节假日用车、紧急情况用车等特殊情况用车情况的审批,确保做到规范用车,保障公务出行。三是健全公务用车费用核算,降低运行成本,严格实行定点保养维修、定点加油、定点保险制度,费用统一审核结算,一车一档案,保障了用车安全,减少用车费用,降低运行成本。

  (2)针对“办公用品领用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

  一是进一步完善办公用品领用制度,建立详细的办公用品出入库台账,办公用品入库时由专人负责清点并详细登记入库信息。二是规范申领程序办公用品申领一律由领用人通过法官一体化工作平台在网上进行申请,综合办公室负责人审批同意后方可领用,领用时领用人填写办公用品领用台账,做到了办公用品领用线上线下双留痕。

  (3)针对“工会费个人部分未按照规定收取”问题。

  一是设立工会经费基本账户,对工会费单独核算,按照经费独立管理原则,集中支付,统一建账,明细核算,分别管理,工会费个人需缴纳部分已按规定向干警个人收取。二是加强工会经费管理,严格工会经费使用,明确工会经费的收支管理、开支范围、开支标准、审批程序和财务管理,管好用好工会经费,力求更好地服务全院工会会员。

  (4)针对“公务接待不规范”问题。

  一是在公务接待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健全公务接待制度,严格执行接待标准,规范接待行为,确保本院公务接待规范有序,合法合规。二是公务接待工作严格按照统筹管理、对口接待、事前审批、勤俭节约、定点接待的原则,加强接待经费预算和财务管理,严格开支范围和标准,严格支出报销审核,杜绝了任何超范围、超标准的接待以及与公务活动无关的费用。三是加强了本院公务接待的督导检查,综合办公室加强与监察室沟通协调,及时查处虚列支出、铺张浪费的行为,对不按规定开展公务接待行为严肃处理。

  三、今后整改工作打算

  目前,岱岳区人民法院巡察“回头看”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效,一些相关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但与市委巡察组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今后,岱岳区人民法院将紧紧围绕中央、省、市、区委决策部署,大力发扬“钉钉子”精神,继续以更严的标准、更实的作风、更铁的纪律抓紧抓实整改工作,持续发力,久久为功,持续巩固整改工作成果。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尚未完成的整改任务,强化责任落实,紧盯不放,加快推进,坚决完成。坚持举一反三、立行立改,切实以整改成效推动审判执行工作。

  (一)坚持压实责任,加强担当。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岱岳区人民法院党组领导班子扛起巡察整改政治责任、政治任务,切实发挥示范作用,坚持不懈将理论武装引向深入,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首要政治任务,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一致,确保法院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二)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坚持把做好巡察整改工作摆在突出位置,以更严的要求、更高的标准、更实的作风,一丝不苟把整改工作做实做细,确保巡察整改一抓到底。继续紧盯巡察反馈问题,确保责任不落实坚决不放过。把巡察整改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推进整体工作的重要契机和抓手,积极主动抓好整改落实政治任务,以本次巡察整改为契机,加强制度创新,健全体制、完善机制,通过深入整改,推动问题从根本上得到解决。把巡察整改工作与做好当前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担当作为,狠抓落实,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做到久久为功,善做善成,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绩体现巡察整改成效。

  (三)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将法院工作主动置于全市、全区工作大局中谋划和推进,为推进全市、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提高司法能力,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更高期待,时刻把“以人民为中心”工作理念,融入到审执业务工作方方面面,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四)深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始终坚持正风肃纪。认真贯彻执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不断增强党员意识,自觉遵守党纪党规,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强化发展政治导向,聚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守中央八项规定,坚决反对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建设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法院队伍。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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