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工作宣传

借外力 挖潜力 聚合力 切实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

来源:   发布时间: 2022年06月17日

  2022_6_17法院周刊抬头

  2022_6_17法院周刊内容

  借外力 挖潜力 聚合力

  切实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孙晋梅

  泰安法院扎实推进审级职能定位改革,紧紧围绕“查明事实、实质解纷、定分止争”工作要求,广借外力、深挖潜力、汇聚合力,积极推动实现绝大多数事实、法律争议在两审内实质性化解的目标任务。

  广借外力,在源头预防、多元解纷上求实效。一是倚靠党委政府之力。主动融入党委领导的诉源治理格局,按照市委争创“平安中国建设示范市”对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拓宽纠纷化解渠道要求,加大“万人起诉率”通报,压实诉源治理责任,推动“七星”和美社区 、“无讼社区”“无讼企业”建设。争取市委政法委支持,加强与司法行政部门联动,设立“矛调中心”、法官工作室等,积极派员入驻,就地化解矛盾纠纷。加大案件分析研判,争取将辖区内高发频发案件类型纳入当地综合治理工程。东平法院争取县委领导,将不动产领域纠纷纳入全县基层治理十大工程。二是借好专业组织之力。强化调解平台诉调对接功能,实现矛盾纠纷线上分拨流转、在线调解、在线司法确认。强化线下调解平台建设,搭建婚姻家庭、劳动争议、物业纠纷等解纷平台,对类案进行调解,提升调解效果。泰山区法院成立物业纠纷调解委员会,东平法院设立家事纠纷多元预防与化解中心等。发挥驻院公证人员、值班律师作用,为当事人提供咨询、评估、调解等解纷服务。三是调动基层一线之力。推进调解平台“三进”,把调解员、网格员、村干部等力量纳入调解平台,壮大基层解纷力量。强化法庭与基层自治组织、调解组织对接,融入社区乡村、综治网格等基层平安建设,推动法庭从“注重办案”向“参与治理”转变,更好发挥解纷作用。

  深挖潜力,在定分止争、案结事了上求实效。一是提升查明事实能力。准确认定事实是纠纷实质化解的前提,法官既要重视结果上的公平正义,也要重视程序上的公平正义。要保障当事人诉权,规范行使释明权,合理分配举证责任,引导当事人明确请求、准确陈述、充分举证、厘清观点,发挥庭审查明事实作用。符合法定条件的,依当事人申请或主动依职权查明,最大程度揭示客观事实。严格落实证据规则和证明标准,准确高效认定事实,坚持法定证明标准,减少因事实争议引发衍生案件。二是提升法律适用能力。落实类案专审制度,中院对四个民庭审理案由进行调整优化,各基层法院建立了道交、家事、环境等专门法庭或审判团队,推行类案专办。开展类案检索、运用培训,解决法官不会检索、回应不足、参照不当等问题,实现类案同判。发挥审委会、专业法官会议作用,强化院庭长监管职责,解决不同法院、不同庭室法律适用不统一问题。强化法官办案责任,提升办案水平,正确运用法律解释方法,最大限度避免法律适用分歧。三是提升释法说理能力。强化裁判文书说理,做到阐明事理、释明法理、讲明情理,让胜败皆服。用好案件“智能回访”系统,把法律释明、思想疏导等贯穿审判执行全过程,及时进行判后答疑。增强群众工作能力,善于同群众面对面沟通、心与心交流,以情感人,以理服人,增强群众获得感。

  汇聚合力,在部门协同、上下联动上求实效。一是强化流程衔接聚合力。立案部门要对案件精准识别、快速分流,符合小额诉讼程序适用条件的,依法适用,实行一审终审;细化案件繁简识别标准,分流至不同法官办理,实现简案速裁、普案快办、繁案精审;将能够合并审理的同类纠纷编立一个案号,一揽子化解。审判部门确保判决明确、具体,具有可执行性,并告知不履行义务后果,促使当事人自觉履行;调解结案的,尽量当庭履行,不能即时履行的,通过提供担保或约定惩罚性条款等,防止调解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部门通过财产保全、先予执行、执行和解等减少执行案件增加;加大执行力度,强化执行措施,打击拒执行为,增强执行威慑,督促自动履行。二是强化服务保障聚合力。综合部门树牢服务审执主业意识,如纪检部门通过开展审务督察、一案双查等推动司法规范化建设;对当事人不实举报,及时为法官澄清正名,提升法官尊荣感。审判管理部门加强审执态势分析、教育培训部门做好各类业务培训、人事部门优化人力资源配置,技术部门推动技术更好辅助法官办案,共同服务保障审判执行工作。宣传部门通过以案释法、法官说法方式加大案件宣传力度,扩大审执效果,提升公众法治意识。三是强化上下联动聚合力。发挥民商事综合审判指导组作用,对辖区审理的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及时研究指导。落实提级管辖要求,符合条件的,通过提级管辖发挥示范作用。加大提级执行力度,开展上下级协同执行,帮助基层法院解决执行不了的案件。基层法院对审判、改革中遇到的问题要多请示汇报,中院及时予以指导帮助,推动审执工作高质量发展。

关闭